“關、停而不講并、轉,這是片面的。”在本屆全國政協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副會長郭文圣就全面貫徹執行“關、停、并、轉”政策提交了提案。
20世紀80年代,全國各地出現了對國有礦產資源私挖亂采的現象,礦山的地質環境遭到嚴重破壞。本世紀初,我國政府決定對出現上述問題的地方和企業采取“關、停、并、轉”的強制性措施,并出臺了相關政策。
“應該說,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全國對幾乎所有無證、無序開采礦產資源的企業實行了關、停處理,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得到了有效遏制。”郭文圣對此予以肯定。
以山西為例,該省按照要求及時對礦產資源開發實行“兼并、重組、整合”,并明確規定,礦產資源開采要有證、有序。與此相關的各項審查審核,一是確保了國有煤炭資源按政策合理開采,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保證了地質環境的保護和恢復治理得到有效落實;三是保護了農村農民的利益,避免耕地受損,同時又結合新農村建設,徹底改變原礦區農民生活的條件。
這種對國家、企業、農民三有利的有效措施,使山西省在關停的煤炭生產地方,出現了經過兼并重組整合后的新的大規模現代化露天采礦企業,實現了山西省煤炭產業的跨越發展、科學發展。
然而,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像山西那樣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對國有礦產資源無證、無序、私挖亂采實行的“關、停、并、轉”政策。郭文圣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對問題企業強制性執行“關、停”,但對關停后的礦山如何實行“并、轉”卻沒有整改措施。
對此,他認為,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該項政策是完全必要和正確的,要增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的自覺性和緊迫感。“關、停”僅僅是一種強制性措施,絕不能一關了之,再不讓開采礦產資源。恰恰相反,這項政策強調的是通過兼并重組,達到規范礦業行為,實現持證、有序、安全綠色開采礦產資源的目的,“并、轉”才是謀求科學發展的辦法和目的。
“要全面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通過規范礦業行為,加強對礦產資源的管理、監督。強調以人為本,實現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地方經濟發展、自然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郭文圣建議,總結推廣山西經驗,做好、做活煤的文章,堅持采礦與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相結合,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投資、誰受益,堅持依靠科學技術進步徹底治理;做到采礦的同時,實現地質災害治理率100%、受損土地復墾率100%、農民生命財產安全和人畜飲水問題治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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