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增值稅改革動作頻頻。先是宣布自2012年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增值稅改革,增加兩檔低稅率,并逐步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以解決營業稅重復征收問題;后由財政部修改增值稅與營業稅實施細則,于11月1日起提高二者的起征點,進行結構性調整。
雖因上海試點的細節尚未公布,稅改的效果如何待察,但從外界反應來看,均對此次稅改抱以殷切的期望,有效降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中的稅負,釋放經濟的活力。
不過,從目前披露的公開信息看,外界對于此次稅改的期望可能過高,增值稅改革應仍只是“小步微調”。
首先看兩稅起征點上調,增值稅與營業稅起征點均提高至5000-20000元,但結合實際觀察,由于此前已有不少地區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達到5000元,本次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幅度看似很大,但個體工商戶的稅負下降極為有限,實質是縮短了法規名義稅負和實際稅負的差距。從絕對值來看,也是如此,5000-20000元的起征點恐怕只有小型個體戶能明顯受益,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只是杯水車薪。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表示,起征點最低值為5000元,這個數額有些低,設為1萬元或1.5萬元比較合適。
其次,分析上海試點,雖無具體細節,從已公布信息中仍能管中窺豹。此次上海試點中最重要的環節是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避免重復征收,但對于企業而言,以交通運輸業3%的營業稅計算,改革后對應的增值稅稅率應該是6%左右,若按11%的低檔稅率征收,不僅沒有減輕稅負,反而變相增加。
同時,由于增值稅實行憑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企業避稅的難度與繳納營業稅時相比大幅增加,這也會變相增加相關企業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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