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國內煤炭安全穩定供應,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繼續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附件:煤炭進口暫定稅率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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