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北方稀土:北方稀土關于與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署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履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
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系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鎢業)為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協議,僅作為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不構成雙方之間開展具體合作的預約性文件,不構成對協議雙方產生最終約束力的文件及互相追究違約責任的依據。雙方具體項目合作事宜在依法、依規履行所要求的相關程序后,由雙方相關主體簽訂具體項目合作協議。各方權利義務以最終簽署的具體項目合作協議為準,具體協議、合同的簽署及落實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對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
本《協議》是雙方為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協議,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公司與廈門鎢業均為我國大型稀土企業集團,在產品結構、上游資源與下游應用等方面有著良好的互補性,雙方決定在稀土產品、技術協同、股權、產業運營、管理、人才培養與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形成深度戰略聯盟關系,以強化雙方的合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強強攜手、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合作內容,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簽署本《協議》,以期實現雙方稀土產業高速發展,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推動中國稀土產業持續進步和健康發展。
一、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一)協議對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00155013367M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0日
上市日期:2002年11月7日
注冊資本:141,845.92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黃長庚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證券代碼:600549
證券簡稱:廈門鎢業
注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柯井社
經營范圍:鎢、稀土投資;鎢及有色金屬冶煉、加工;鎢合金、鎢深加工產品和稀有稀土金屬深加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金屬、木料、塑料、布包裝制品的生產和銷售;粉末、硬質合金、精密刀具、鎢鉬絲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屬的制造技術、分析檢測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轉化;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出口本企業生產加工的產品和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的生產技術、設備、原輔材料及備品備件(計劃、配額、許可證及自動登記的商 品另行報批);加工貿易業務;企業管理咨詢;社會經濟咨詢(不含金融業務咨 詢);其他未列明的專業咨詢服務(不含需經許可審批的項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廈門鎢業31.77%股權,為其控股股東;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其實際控制人。
財務狀況:
單位:萬元
項目 2022年3月31日(未經審計) 2021年12月31日(經審計)
總資產 3,716,890.77 3,242,089.30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 974,772.80 896,094.48
2022年1-3月(未經審計) 2021年度(經審計)
營業收入 1,050,576.70 3,185,219.57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37,919.80 118,053.41
廈門鎢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簽訂協議已履行的決策程序
本《協議》是雙方為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協議,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在具體投資合作事宜明確后,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規章制度等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二、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宗旨
雙方通過緊密合作,積極發揮各自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構建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雙方通過高效務實、創新的合作模式,促進短期成效與中長期戰略目標的均衡發展,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二)合作原則
1.平等原則。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各方充分溝通、協商。
2.優勢互補原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推動雙方優勢資源的共享、協同、集成與互補。
3.互利共贏原則。雙方應推動意向合作項目落地實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實現互利共贏。
4.市場化原則。在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條件下,雙方同意具體合作事項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相互給予優惠和便利,拓展發展空間;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對方作為合作伙伴。
5.長期、穩定合作原則。基于彼此充分信任,雙方的合作著眼于長期利益,致力于長期、穩定的合作。
(三)合作內容
雙方確立互為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雙方同意,將通過合作領域內的協同發展計劃互利共贏,共同形成發展優勢,推動各方及其關聯公司做大做強。
雙方同意,合作不具排他性,本《協議》的簽訂不限制雙方與任何第三方的合作關系,但在各自現有和擬拓展領域內,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選擇對方作為合作伙伴。
雙方明確,在本《協議》下,公司的關聯公司是指公司控股企業,廈門鎢業的關聯公司是指廈門鎢業控股企業。
雙方擬在稀土產品、技術協同、股權、產業運營、管理、人才培養與交流等方面開展廣泛合作:
1.產品合作領域
(1)公司在滿足其所屬企業及包頭市屬企業需求的前提下,將優先保障廈門鎢業關聯公司月度金屬鐠釹、金屬鑭、金屬鑭鈰采購供應,此后可根據廈門鎢業關聯公司產能提升情況,再行商定。
(2)廈門鎢業關聯公司結合自身產出情況,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將優先保障公司關聯公司對中重稀土等產品(如金屬鏑鐵、金屬鋱、金屬釓鐵、金屬鈥鐵以及特種稀土金屬等)的采購需求。
(3)從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稀土貯氫材料及磁性材料產業良性發展的角度出發,雙方同意就未來發展應用、結算制度、賬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合作并尋求解決方案。
2.技術協同領域
雙方結合自身技術優勢,在包含稀土相關產品及下游應用產品等領域展開技術交流與合作,共同推進產品技術升級及成本改善,實現合作共贏、成果共享。雙方合作共同創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中心),廈門鎢業積極參與公司相關資源研究及相關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
3.股權合作領域
雙方同意,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并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開展股權合作相關事項。
4.產業運營領域
雙方同意本著產業協同、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各自區域、技術、資源優勢,共同開展下游應用領域的運營合作,打造下游稀土深加工應用產業基地。
5.管理合作領域
(1)相互借鑒科研創新和經營管理經驗,特別是科研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的成熟經驗,解決科研機構在產業發展中的研、產、銷有機結合問題,通過經營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員工潛力,不斷提升國有企業競爭力。
(2)雙方共同發揮國家級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的地位和影響力,通過及時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維護正常的稀土生產、流通秩序,促進稀土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6.人才合作培養與交流
借助雙方成熟的技術管理創新體系,積極推進雙方各層面人才的交流互促,探索建立優秀人才雙向定期交流學習及掛職鍛煉等機制,推動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的緊密型人才合作培養模式。同時,在戰略決策咨詢、常態化技術咨詢和業務培訓等方面進一步深化合作,促進雙方人才資源共享。
(四)協議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自本《協議》生效當日起算。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協議展期。
若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相關方未能就相關合作項目簽訂正式投資協議或具體合作協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屆滿次日本《協議》及相關項目合作立即終止,雙方各自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若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相關方已就相關合作項目簽訂正式投資協議或具體合作協議,則正式投資協議或具體項目合作協議不因為本《協議》有效期屆滿而失效,前述相關協議應繼續履行。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訂立、解釋及執行所涉及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體實施應遵守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以確保合法、合規為前提。
本《協議》履行中,因戰爭、自然災害、疫情、國家(包括省、市)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通過采取補救措施、調整合作方案、解除協議等方式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生效后,經雙方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在具體的項目中商定。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協議》是公司與廈門鎢業未來合作的指導性文件,是雙方后續簽訂具體協議的基礎。公司與廈門鎢業開展戰略合作,有利于雙方積極發揮各自優勢在產品結構、技術協同、產業運營、管理創新、人才培養與交流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構建合作共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有利于為公司實現發展目標提供增長助力,促進公司高質量發展,推動中國稀土產業持續進步和健康發展;符合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本《協議》是雙方為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協議,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協議》為雙方為加強戰略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協議,僅作為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依據,不構成雙方之間開展具體合作的預約性文件,不構成對協議雙方產生最終約束力的文件及互相追究違約責任的依據。雙方具體項目合作事宜在依法、依規履行所要求的相關程序后,由雙方相關主體簽訂具體項目合作協議。各方權利義務以最終簽署的具體項目合作協議為準,具體協議、合同的簽署及落實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8月17日
- [責任編輯: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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