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核查核算確定,2015年寧夏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結果為: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1.10萬噸,比2014年下降4.01%,比2010年下降12.11%;氨氮排放量1.62萬噸,比2014年下降2.37,比2010年下降10.92;二氧化硫排放量35.76萬噸,比2014年下降5.16%,比2010年下降6.61%;氮氧化物排放量36.76萬噸,比2014年下降9.01%,比2010年下降11.97%,圓滿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的決戰年。國家下達寧夏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2.29萬噸和1.67萬噸以內,與2014年相比分別上升1.4%和0.6%,與2010年相比分別下降7.2%和8.2%;二氧化硫排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6.88萬噸和38.79萬噸以內,與2014年相比分別下降2.2%和4.0%,與2010年相比分別下降3.7%和7.1%。減排壓力較大,減排形勢不容樂觀。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格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推動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在2015年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自治區人民政府與5個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簽訂了2015年污染減排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地區、相關部門、企業的減排目標任務。編制并印發了《自治區201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合理確定2015年度減排目標任務、重點工作,并將任務分解到各市政府、寧東管委會及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
據悉,2015年我區安排重點工業減排項目239個,農業減排項目230個。為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督管理,我區在全區重點行業篩選了170家污染負荷較大的企業,納入2015年自治區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工程減排,及時跟進進行督查檢查,確保工程按期建成并發揮減排效益。全區火電企業累計完成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占到火電裝機總規模的99.4%和96.2%。水泥行業21條生產線全部完成低氮燃燒改造或脫硝工程建設,處在全國前列。加大結構減排,關停金屬鎂生產線1條、碳化硅生產線2條、燃煤鍋爐4臺,拆除造紙蒸球22臺。另外,為全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我區環保部門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力度,排查企業5678家,發現環境問題2654個,完成整改1962個,立案查處違法問題369個,移送公安機關14件,罰款1723.72萬元。自治區政府對4個縣政府、1個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自治區環保廳對5個縣政府進行掛牌督辦,自治區環保廳還約談23家企業負責人。同時,加大資金投入,完善政策激勵約束機制,出臺了《自治區“十二五”污染減排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安排并及時兌現污染減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4000萬元,全力確保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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