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擬對海寧光泰太陽能工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萬片8英寸太陽能級高效硅片技改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告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年產5000萬片8英寸太陽能級高效硅片技改項目 |
海寧市尖山新區安江路74號 |
海寧光泰太陽能工業有限公司 |
利用原有廠房,購置切方、平磨機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國產設備,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5000萬片8英寸太陽能級高效硅片的生產能力。 |
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88號)本項目無需進行公眾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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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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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達標入網。 2、油煙廢氣須經凈化處理后高空排放。 3、選用低噪聲值設備,高噪聲設備做好隔聲降噪措施。 4、廢砂漿、廢邊角料等一般固廢收集后資源化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573-87289022; 傳真:0573-87289160
通訊地址: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環保窗口; 郵編:3144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責任編輯:tian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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