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和發改委日前共同發布《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新目錄大幅提高了煤炭行業的準入門檻,按照規定,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區)的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得低于120萬噸/年,“十一五”期間一律暫停30萬噸/年以下的新建煤礦項目的土地供應。
新目錄還要求,新建再生鉛和鋁項目的規模必須在5萬噸/年以上;錳鐵高爐項目的容積必須在300立方米及以上。(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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