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6月27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201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他指出,在中央公共財政預算的細化和執行方面,2011年,發展改革委未嚴格按規定程序下達投資計劃468.37億元。
審計長劉家義還特別指出三處問題。
第一,投資計劃下達程序不規范。2011年,發展改革委未嚴格按規定程序下達投資計劃468.37億元,有13個投資專項沒有專項發展規劃、未事先編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復資金申請報告,62個項目尚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用地申請,3個項目存在以虛假資料申報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等問題。
第二,年初預算未全部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地區。其中包括:發展改革委歸口管理的中央本級基建支出,年初預算細化到位率僅為47%,未達到75%的要求。
第三,向一些項目安排的財政補助投資未達規定比例,且分配散、金額小。雖然外界目前尚未掌握國家發改委2011年下達投資計劃總額的數據,也無法計算違規下達投資的比重,但468.37億元相當于將近半個三峽工程的投資額,這可不是小規模、小問題。
為什么會有如此大規模的違規下達投資?有關專家認為,這跟國家發改委手握投資審批這一重大權力有很大關系。投資審批直接管著項目,決定著錢往哪里投,中間可能存在不小的權力尋租空間。
因此,手握權力的部委很有可能出于各種考慮違規下達投資。同時,當前包括審計署在內的部委難以對國家發改委投資審批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這也有可能助長了違規下達投資計劃的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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