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幫助大家更好了解歐盟REACH法規,現將部分關于歐盟REACH法規具有代表性的問題作參考性解答,供關注該法規的同志交流,但不能將答案作為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看待。
1, 歐盟REACH法規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新出臺的REACH法規有兩個最主要的目的:
A 促進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保護,免遭化學品的危害
B 增強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
在REACH框架下,對化學品使用安全的舉證責任由政府轉到了企業,企業要確保能充分控制、規避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的風險。
2, REACH主要包含了那些內容?
REACH 代表注冊、評估、授權(許可)和限制。
注冊:注冊要求歐盟范疇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非歐盟的企業設獨家代理也可)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提供化學物質(超過1噸/年)的相關信息(物質固有的信息和如何管理其使用過程中的風險的信息),包括提交技術檔案。數量超過10噸/年的物質還要再提交化學安全報告。沒有注冊意味著該物質不能在歐盟境內生產或使用,也不準進口到歐盟市場上。
評估: 由歐盟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對已注冊的物質進行進一步的測試和評估,審核注冊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法規要求(即文檔評估);對選定的物質,如懷疑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存在風險時,則要求進行物質評估。評估也會為授權或限制程序下該采取何種行動提出建議。
授權: 只有那些高度關注的物質才需要授權。高度關注物質指致癌物、致突變物、對生殖系統有毒的物質、持久性、生物積累的物質和有毒的物質,永久性和高生物積累物質以及與此相當的物質。歐盟REACH法規的附件XIV將納入需授權的物質名單。
限制: 限制是本制度的安全隔離墻。任何物質,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制品、物品中,只要該物質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都必須在歐盟范圍內進行限制。其作出的決定包括限制在某些產品中使用,限制消費者使用或限制所有的用途(即完全禁止)。該程序規定如果某種物質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所導致的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且有必要在歐盟層面予以指出,歐委會有可能將該物質的使用列入限制清單。目前該清單上的物質主要是持續性污染的物質、1類和2類致癌物、誘導基因突變或生殖毒性的物質。
3,注冊時間如何安排?
第一階段:預注冊(摸底、了解市場,使注冊者可以聯合注冊)2008年6月1日到2008年11月30日。
第二階段:正式注冊。按生產或進口物質的量多少和關注度高低,分成三個時段:2010年11月前:1000噸/年以上和受關注(危險性大)的物質;2013年6月前:100噸/年以上的物質;2018年6月前:1噸/年以上的物質。
新物質必須在投放市場前進行注冊,注冊開始日期是2008年6月1日。
4,哪些物質需要注冊?
歐盟化學品目錄數據庫(EINECS)在目錄中列出了10萬以上現有物質。目前在歐盟市場上超過一噸的化學品的數目大約是3萬種。但歐盟委員會不可能提供所有必須注冊的物質的目錄,因為現在還不能了解市場上所有物質的精確重量,也不知企業(包括進口商)他們今后是否還要繼續生產或出售這些物質。歐盟化學物質信息系統(ESIS)中比較全面的列出了市場上數量10噸/年以上現有物質的清單。這個數據庫的更多信息可參見http://ecb.jrc.it/esis/。
5, 哪些物質免于注冊?
1、 放射性物質
2、 歐盟海關監管、在保稅區或保稅倉庫的物質
3、 不可分離中間體
4、 處于運輸過程中的危險物質
5、 廢物
6、 人或獸用藥品、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劑、飼料添加劑、動物營養劑
7、 化妝品、與人體直接接觸的醫療器械
8、 聚合物、未經過化學處理的礦石、天然氣、原油、煤和焦炭、氫氣、氧氣、氮氣、惰性氣體。
9、 再次進口已注冊過的物質
10、 REACH規定的其它物質。
6,金屬一定要注冊嗎?
是的。因為,“金屬”屬于物質。自1967年起按照EU立法,金屬已經被認為是化學物質。
7,鋼鐵和鐵合金一定要注冊嗎?
鋼鐵及鐵合金屬配置品,任何配置品本身不需注冊。但是如果其金屬成分年生產/進口量大于或等于1噸時,他們對其中的金屬必須注冊。
相同的道理,木制品等輕工產品、機電產品、紡織品等商品本身不需注冊,但只要商品中所含的化學物質達到了注冊的條件,就必須進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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