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并沒有在醞釀相關懲罰性電價的政策,懲罰性電價目前應該只停留在工信部的課題研究和討論的階段。”當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工作人員聽到目前正熱傳的關于“兩部委正醞釀對高耗能產業實行懲罰性電價”的新聞時有些詫異地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懲罰性電價,再次被誤讀。
“據我分析,懲罰性電價應該是工信部正在研究的關于限制高耗能產業的政策,和國家發改委的差別電價不是一回事兒。以目前的經濟形勢來看,匆忙出臺限制高耗能產業的電價措施的確顯得有些不合時宜。即使是在"穩增長"的大背景下,對于高耗能產業的限制也是大趨勢。”著名能源經濟學家林伯強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無論是懲罰性電價,還是差別電價,實施的效果都不好,很多省市都停留在傳達文件,象征性地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層面。原因在于,差別電價政策執行過程是一個利益調整的過程,涉及高耗能企業、電力企業和地方政府三方利益,中央政府基于經濟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的政策訴求必須建立在有效協調三方利益的基礎上。而地方政府的態度顯然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在這兩年來出臺的政策就與差別電價政策的方向完全背離,以"保增長"激活"高耗能"。”電監會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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