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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工信部官網消息,結合國內外形勢變化,工信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近期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進行了修訂,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各鋼種的方坯、圓坯、板坯、異型坯連鑄機;中厚板軋機;型鋼軋機;煉鋼電爐;煉焦爐設備等18類大型冶金成套設備進口不予免稅!


按照要求,對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準的按照或比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項目和企業,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進口設備,繼續按照《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能源局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財關稅〔2019〕38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公告》執行。
同時,對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舉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以及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項下的國際性展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繼續按照財關稅〔2019〕38號文執行;2022年1月1日以后舉辦的,按本次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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