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據自然資源部最新通知,2021年度全國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68000噸,其中巖礦型稀土礦(以輕稀土為主)指標148850噸,離子型稀土礦(以中重稀土為主)指標19150噸。全國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08000噸,其中主采指標80820噸,綜合利用指標27180噸。上述指標均含已下達的第一批指標。
2021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84000噸,其中巖礦型稀土礦指標72510噸,離子型稀土礦指標11490噸。第一批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63000噸,其中主采指標46890噸,綜合利用指標16110噸。
與第一批指標相比,2021年全年全國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增加了84000噸,其中巖礦型和離子型稀土礦指標分別增加了76340噸和7660噸;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增加了45000噸,其中主采和綜合利用指標分別增加了33930噸和11070噸。
自然資源部關于下達2021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
內蒙古、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產資源,按照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管理相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稀土礦、鎢礦實行開采總量控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全國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68000噸,其中巖礦型稀土礦(以輕稀土為主)指標148850噸,離子型稀土礦(以中重稀土為主)指標19150噸。全國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08000噸,其中主采指標80820噸,綜合利用指標27180噸。上述指標均含《自然資源部關于下達2021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24號)下達的第一批指標。
二、有關省(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在本通知下發10個工作日內將指標分解下達。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應集中下達給稀土集團下屬礦山企業。
三、在分解下達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后,有關省(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礦山所在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簽訂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稀土礦、鎢礦指標執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準確統計礦山企業實際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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