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為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能耗雙控有關工作要求,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自治區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現將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國家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要求
(一)差別電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自2004年起開始通過運用價格杠桿,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6個高耗能行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和鼓勵類企業試行差別電價。2010年6月1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加大了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力度,行業范圍擴大至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差別電價加價標準進一步提高,限制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每千瓦時0.05元提高到0.1元,淘汰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每千瓦時0.2元提高到0.3元。2014年、2016年分別對淘汰類的水泥熟料企業生產用電和鋼鐵企業生產用電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加價標準分別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0.5元。在此基礎上,要求各地根據需要進一步提高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的加價標準,同時要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加強對高耗能企業的動態甄別工作,及時更新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確保差別電價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二)階梯電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同時,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實行階梯電價。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電解鋁、水泥、鋼鐵企業的能耗標準和加價標準均有明確的規定。
因此,差別電價政策和階梯電價政策是國家和地方實施多年的既有政策,不是今年新出臺的政策。
二、自治區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的具體執行要求
(一)差別電價政策執行方式。2020年及以前年度,自治區對限制類鋼鐵企業的生產用電量執行了差別電價政策。2021年起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的工作任務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和工信廳聯合發文,明確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具體執行方式也由過去的次年追繳調整為當年即收。具體程序為,自治區工信廳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等規定,甄別當年度列入自治區落后產能的淘汰、限制類企業(生產設備)名單,電網企業根據自治區工信廳公布的企業(生產設備)名單和自治區發改委公布的加價標準,按照企業(生產設備)生產用電量(含市場化交易電量、輔助生產及環保設備用電量)收取當年度的加價電費,自備機組自發自用電量同步征收。由于今年的企業甄別工作在3月份才能完成,所以今年的加價電費收取需對1-2月份電費進行追繳。
(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2021年度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行業中,列入自治區落后產能的限制類企業(生產設備)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淘汰類水泥、鋼鐵企業(生產設備)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千瓦時0.4元、0.5元,淘汰類除水泥、鋼鐵的其他行業(生產設備)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
(三)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方式。2021年及以前年度電解鋁、水泥、鋼鐵企業用電按年執行,每年根據上年度的實際電耗水平和生產用電量執行相應的電價標準。
(四)階梯電價加價標準。電解鋁企業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不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的,鋁液電解用電(含來自于自備電廠電量,下同)不加價;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但不高于13800千瓦時的,鋁液電解用電每千瓦時加價0.02元;高于13800千瓦時的,鋁液電解用電每千瓦時加價0.08元。水泥、鋼鐵企業用電階梯電價加價標準可參見《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明確部分行業執行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加價標準的函》(內發改價費函〔2021〕131號)。
(五)其他事項。孤網運行自備電廠企業淘汰、限制類生產設備用電量由企業自行申報并作出承諾,電網企業按照自備電廠企業申報數據征收加價電費。
內容來源:內蒙古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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