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內蒙古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預案(2021年版)(征求意見稿)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完善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響應體系,落實盟市能耗雙控主體責任,確保完成年度能耗雙控目標任務。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各盟市2021年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自治區全區及各盟市能耗雙控年度目標完成情況應急工作,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未完成雙控目標任務的,不納入本預案范疇。
1.4預案體系
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預案體系是自治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其中,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預案包括自治區預案、各盟市級預案和區直相關單位專項實施方案。
各盟市級預案體系應包含本級應急預案、旗縣應急預案、相關單位實施方案、企業“一廠一策”應急節能方案。
1.5工作原則
科學預警,及時響應。加強重點高耗能行業用能、重點用能單位用能、重大投產高耗能項目用能、全社會用電電量和GDP增速、工業增加值增速監測,及時準確把握全社會能耗、單位GDP能耗變化情況,建立健全能耗雙控目標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響應、督查調度機制,積極有效應對能耗雙控不利形勢。
分級管控,精準節能。堅持“多耗能多限、少耗能少限”,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細化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確保同一區域、同一行業內同等績效水平的企業節能措施相對一致,做到節能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
屬地負責,區域統籌。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區能耗雙控應急工作,各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能耗雙控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完善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和信息公開機制。
部門聯動,強化落實。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工作職責,形成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工作職責,確保監測、預測、預警、響應等應急工作有序落實。
2.組織指揮體系
2.1 組織機構與職責
設立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區能耗雙控應急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總指揮由自治區常務副主席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副主席擔任,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擔任。組織機構、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清單附后。
2.2 盟市、旗縣(區)組織指揮機構
旗縣(區)及以上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能耗雙控應急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職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能耗雙控應急響應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1)監測。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工信、能源、統計部門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全社會能耗、單位GDP能耗和工業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監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信息交換共享,為預報、會商、預警提供決策依據。
(2)預報。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自治區統計局、工信廳、能源局、內蒙古電力協會、內蒙古電力集團、國網蒙東公司,對月度全社會用電量、規上工業能耗增長、月度工業增加值增長情況進行月調度,對季度能耗增長情況、單位GDP能耗變化趨勢進行預測,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3)會商。各級發展改革、統計、工信、能源、電力公司對可能出現的季度能耗雙控預警處于黃色或紅色進行聯合會商研判,必要時組織重點用能單位和部分行業專家集體會商。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發布、調整、解除建議。當預測可能出現黃色或紅色預警時,按預警上限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能耗雙控預警統一以單位GDP能耗下降低于全區或本地地區年度目標任務,能耗增速高于本年度增速目標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
全區統一能耗雙控預警分級,由低級到高級分別為黃色(Ⅲ級)、橙色(Ⅱ級)和紅色(Ⅰ級)預警,分級標準為:
黃色預警:2月中旬,規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低于3.9%時;每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下降率低于全區節能目標且差距在0.3-1個百分點(不含),或前三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累計下降率低于當年節能目標且差距在0.5個百分點以內(不含)時,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橙色預警:2月中旬規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低于3.8%時;每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下降率低于當年節能目標且差距在1(含)-2個(含)百分點,或前三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累計下降率低于當年節能目標且差距在0.5(含)-1個(含)百分點時,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紅色預警:2月中旬規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低于4%時;每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下降率低于當年節能目標且差距在1(含)-2個(含)百分點,或前三季度單位GDP綜合能耗累計下降率低于當年節能目標且差距在0.5(含)-1個(含)百分點時。(分類預警標準劃分還需詳細測算劃分)
3.2.2分od 管理
根據全區各盟市及自治區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盟市或重點高耗能行業管控。
重點盟市:盟市季度能耗雙控為黃色、橙色、紅色預警;
全區:在盟市季度能耗雙控全部為黃色及以下預警,而全區處于橙色或紅色。
3.2.3預警發布
當預測未來能耗雙控目標可能達到預警條件時,自治區、盟市人民政府應提前1個月以上發布預警信息。當監測到盟市或全區達到黃色或紅色預警級別,且預測下一個月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
(1)盟市級預警
盟市政府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
當盟市能耗雙控達到預警啟動條件時,由盟市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信息,按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并執行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措施。
(2)自治區級預警
自治區應急指揮部發布橙色、紅色預警。
3.2.4預警級別調整與解除
當雙控目標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下一個月或季度可改善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當監測到下一個月或季度仍然處于橙色或紅色預警級別時,且預測未來一個月或下一季度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預警。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應急啟動預警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當按一次預警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盡早采取升級措施。
預警調整、解除的主體及程序與預警發布相同。
3.2.5預警審批
當預測或監測即將或已經達到自治區級預警啟動條件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工信廳、能源局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會商結果和預警建議,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報批預警信息。
自治區橙色預警,由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或授權辦公室主任)簽發審批;自治區紅色預警,由自治區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授權副總指揮)簽發審批;發布自治區預警解除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審批。
盟市級預警發布、預警調整和預警解除的審批權限和發布程序,由各盟市人民政府確定。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4.2應急響應啟動
發布盟市級預警時,屬地盟市、所轄旗縣(區)人民政府按照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發布自治區級預警時,預警啟動范圍內的盟市政府按照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3應急響應措施
4.3.1總體要求
(1)各盟市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建立能耗雙控應急預案,將所有重點高耗能用能企業納入應急節能項目清單。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定期開展清單修訂工作。明確預案管理實施流程,落實責任主體和部門分工,確保預案可操作,企業節能措施具體可行,做到“一園一案”、“一廠一策”。
(2)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門指導納入能耗雙控應急節能清單的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操作方案,應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耗能環節及能耗情況,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節能措施,明確具體停(限)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節能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煤炭用量、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節能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
(3)保證城鄉居民生活用能以及黨政軍警機關、醫院、學校等重點單位和交通樞紐、軍用設施、農業生產、金融等重要領域的合理用能。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應急節能措施,對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類企業,根據供暖面積等參數,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實施“以量定產”或“以熱定產”,科學制定節能措施。
- 對應急響應期間,能耗總量增長和單位GDP強度控制應分別達到年均增速和年度強度下降目標。
4.3.2 Ⅲ級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旗縣(區)及以上政府應當立即組織相關
部門、企業落實應急響應,采取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旗縣(區)及以上政府應當按照能耗雙控應急節能清單,嚴格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企業落實“一廠一策”應急節能要求,采取降低生產負荷、錯峰生產、提前檢修、加強節能管理等措施,減少能源消耗量,并增加對重點用能企業的執法檢查頻次。
4.3.3 Ⅱ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節能措施:
(1)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部門督導化工、冶金、水泥、發酵等行業采取停產措施,能源部門督導燃煤發電企業加大優質煤使用比例。內蒙古電力集團統籌實施燃煤發電企業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措施。
(2)城市管理部門控制大型娛樂場所、商場、賓館飯店等戶外廣告照明用電。
(3)限制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
4.3.4 Ⅰ級響應措施
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工業節能措施。旗縣(區)及以上政府應當按照能耗雙控應急節能清單,嚴格落實各項節能措施。
(2)嚴格控制大型娛樂場所、商場、賓館飯店等戶外廣告照明以及城區景觀照明用電。
(3)暫停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
4.4應急聯動
4.4.1自治區級預警Ⅱ級響應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教育廳、商務廳、科技廳等負有節能監管或督導職責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啟動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協同落實節能措施。同時,加強分析、研判、評估,每月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4.4.2自治區級預警Ⅰ級響應
在自治區Ⅱ級響應的基礎上,自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綜合督查組,督查盟市政府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情況和自治區各相關單位督導工作開展情況。
4.5應急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后,應急響應自動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5個工作日內,盟市政府將應急響應評估報告報送自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評估報告應包括應急響應等級、節能措施、存在問題、實施效果等,并針對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等。
5.保障措施
5.1經費保障
各盟市政府應為能耗雙控目標任務監測、預警、監督檢查和應急演練等各項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2安全保障
各地啟動能耗雙控預警后,發展改革部門要及時通知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停(限)產期間,市級應急管理和發改、工信、能源要加強溝通協調,依法確定停(限)產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對風險較大的企業,要指導縣級應急管理和工信、能源等部門派專家及監管人員到場,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風險辨識,全面排查隱患,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停(限)產期間安全、穩定,避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
5.3預報預警能力保障
各盟市政府應加強能耗雙控預警能力建設,充實節能工作人員力量,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節能診斷,鼓勵各級能耗雙控應急管理部門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參與應急方案的制定,協助應急期間的監督檢查。各盟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建立能耗雙控應急值守制度,健全應急人員通訊信息庫,明確應急預警負責人和聯絡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保證應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時有效傳達。
6.預案管理
6.1預案宣傳
各盟市、旗縣(區)政府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以及節能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時、準確發布能耗雙控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6.2預案培訓
各盟市、旗縣政府應建立健全能耗雙控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6.3預案備案
各盟市政府應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范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本地的《能耗雙控應急預案》、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制定本部門能耗雙控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并向社會公布。制定的應急預案要及時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7.責任追究
加強對各盟市、自治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職情況的監督,對應對能耗雙控工作不利的,依紀依法嚴肅追責。
8.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 [責任編輯: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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