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永州市鑫城錳業有限公司3萬噸/年電解金屬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永州市鑫城錳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永州市鑫誠錳業有限公司3萬噸/年電解金屬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永州市環保局驗收預審意見、湖南中誠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湖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驗收技術審查終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永州市鑫誠錳業有限公司3萬噸/年電解金屬錳項目位于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灶背村,年產電解金屬錳3萬噸。建有錳粉車間、浸出車間、電解車間等生產設施及原料庫、渣場、化驗室、廢水處理站、辦公樓等生產輔助設施。項目總投資29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670萬元,占總投資16%。該項目于2008年10月由原湖南省環境保護局以湘環評 [2008]169號文予以批復,2013年10月由湖南省環境保護廳以湘環評函[2013]108號對其變更內容予以批復。該項目于2011年1月動工建設,2012年5月投入試運行。
二、湖南中誠環境監測技術有限公司編制的《永州市鑫誠錳業有限公司3萬噸/年電解金屬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明:
1、廢氣: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硫酸霧濃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氨濃度最大值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二級新改擴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水: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廢水不外排, 含鉻廢水、初期雨水和滲濾液經環保車間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的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動植物油、總鉻、六價鉻、總錳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東、南、西、北4個監測點的晝夜間噪聲等效聲級最大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壓濾產生的含鉻渣、硫化渣、陽極泥和生活垃圾。含鉻渣、硫化渣等危廢送湖南衡興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處置,陽極泥綜合利用,生活垃圾送永州市垃圾填埋場處理。
5、總量:廢水化學需氧量的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三、永州市鑫誠錳業有限公司3萬噸/年電解金屬錳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項目配套的各項環保設施落實到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達到國家環保標準要求,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組意見,符合竣工環保驗收條件,我廳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生產運行后,你公司須健全環境管理制度,繼續做好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工作,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五、本項目營運期的環境監管工作由永州市環保局、零陵區環保局負責。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10月29日
- [責任編輯: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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