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 8月19--8月20日,菲律賓DENR連發連發兩個文件——為期三年的項目開發和利用提供評估和批準的新指南,采礦的其他環境指南,兩個文件將采礦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8月初,菲律賓層出新聞說,26家礦山中有13家礦山沒有通過審查,這26家礦山中有19家是鎳礦礦山。消息出來后,短時間內并沒有引起市場的注意,消息傳出后我網馬上向礦山求證,也并未有實質上的影響。市場皆以為猶如去年的環保政策一樣,只有政策炒作影響,并無實際出礦限制,直至昨日菲律賓方再度發文,完全改變了市場趨勢。
文件中提到所有MAs和FTAAs的承包者和其他類似采礦權所有人都必須提交三年開發/利用工作方案(3YD/UWP),并獲得批準,以便進行采礦作業。3YD/UWP應詳細說明采礦業經營的每個階段的過程,包括采礦業租期內三年的采礦周期。政府在收到3YD/UWP后的30天內,MGB CO將進行最后的評估,并予以批準。如果評估結果顯示存在某些缺陷,MGB CO應致函承包商或其他采礦企業的持有人,告知其結果,以便在規定的時間內糾正這些缺陷。如果3YD/UWP的缺陷已經得到解決,則MGB CO應批準3YD/UWP。
本命令所涵蓋的其他采礦物業單位的所有承建商或持有人,每年須繳納500萬比索(5,000,000.00比索)的履約保證金,在一家經正式許可的承建公司向GRARAN發出。
不執行本命令的臨時重新植被規定應受到懲罰,具體如下:
初犯:罰款5萬比索(50,000.00比索)簽發礦石運輸許可證(OTPs)/礦物出口許可證(MOEPs),直至超過最大擾動面積限度的擾動地區重新獲得批準種植植物(視屬何情況而定);
再犯: 罰款5萬比索(50,000.00比索),不發放OTPS/MOEPs,以及有關MGB RO暫停采礦作業,直至超過最大擾動面積限制的擾動地區再來種植植物(視屬何情況而定);
第三次:取消MAS、FT A AS和其他挖掘承租人和其他采礦權人對采礦權和經營采礦項目的永久喪失資格。
此命令將在公布的15天后執行,至此鎳礦的供應格局將面臨著又一次的總打改變,9月份的菲律賓發船量也將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轉自我的鋼鐵網)
- [責任編輯: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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