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區除外):
2016年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以存在吊運鋼水鐵水與液態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相關要求、煉鋼廠吊運高溫熔融金屬的鑄造起重機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人員聚集場所設置在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影響區域內、煤氣柜與周邊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符合標準要求四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到三級及以上等級作為檢查重點,推動各地區整改了一批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創建了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有效遏制了鋼鐵企業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但是,通過對鋼鐵企業開展明查暗訪工作,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隨著全國鋼鐵企業超能力、超負荷生產現象增多,安全生產壓力持續增加;二是部分地區受限產政策影響,正常生產與檢維修作業交叉情況增多,檢維修工作方案安全措施不明確;三是各地區在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過程中,存在對標準理解不準確、執法不嚴格情況;四是部分鋼鐵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開展不及時,風險分析不到位;五是大部分鋼鐵企業未舉一反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仍然存在;六是一些鋼鐵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遏制鋼鐵企業重特大事故發生,定于2018年在全國深入開展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安全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成果,督促鋼鐵企業在全面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的基礎上,提升鋼鐵企業危險因素管控能力;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具體要求,開展全面細致排查,認真及時整改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鋼鐵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范圍
有高爐、轉爐、電爐生產設備的鋼鐵企業。
三、工作重點
開展高爐、轉爐、電爐、煤氣柜、煤氣管道等設備設施的排查,強化復產復工、設備檢維修、有限空間、動火等危險作業、項目外包作業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未達標。
2.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經考核合格。
3.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
4.未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未制定嚴謹的檢維修工作方案,未落實交叉作業的現場安全管理職責。
(二)高溫熔融金屬。
1.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2.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煉鋼廠在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3.盛裝鐵水、鋼水與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未按國家標準規定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
4.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存在積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屬鑄造、連鑄、澆鑄流程未設置鐵水罐、鋼水罐、溢流槽、中間溢流罐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5.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未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
6.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與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及溫度監測,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7.廢鋼配料,廢鋼不干燥,含有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廢鋼料高度超過料槽上口。
(三)煤氣。
1.煤氣柜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未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附屬設備設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設備;柜頂未設置防雷裝置。
2.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3.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可靠隔離裝置和吹掃設施。
4.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未設置可靠的切斷裝置;車間內各類燃氣管線,在車間入口未設置總管切斷閥。
(四)未按照要求淘汰《金屬冶煉企業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中涉及的設備及工藝。
四、工作要求
(一)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鋼鐵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嚴峻形勢和艱巨任務,高度重視本次專項行動,組織確定轄區內符合工作范圍要求的企業名單,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將本通知傳達到每一家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同時,要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統籌安排好部署動員、企業自查、執法檢查、企業驗收、交互核查等工作,防止走過場,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全面自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鋼鐵企業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認真落實《冶金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和《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相關要求。要督促鋼鐵企業對照《企業自查表》(見附件1),如實填寫相關設備設施型號數量,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上報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鋼鐵企業,要督促其及時制定整改計劃、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三)嚴格執法,推動整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鋼鐵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按照《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檢查表》(見附件2),對鋼鐵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工作。發現企業仍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要下達整改指令并進行處罰,不打折扣;對整治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上限給予處罰,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在檢查中發現鋼鐵企業存在生產“地條鋼”情況的,要按照《關于做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17〕2306號)的要求,及時報送相關部門。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鋼鐵企業,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四)認真驗收,逐一確認。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表》(見附件3)要求,對轄區內鋼鐵企業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逐一檢查;對檢查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組織行業專家進行研究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措施到位。同時,要認真梳理《企業自查表》和《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表》,如實填寫《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匯總表》(見附件4)。
(五)交互核驗,嚴格把關。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交互核驗分組安排》(見附件5),組織有關安全監管人員和行業專家組成工作組,按照《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交互核驗確認表》(見附件6)的要求,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驗確認工作。企業數量20家以下(含20家)的省份要全部逐一核驗,企業數量20家以上的省份核驗比例不低于50%。核驗工作要在逐項核實的基礎上,緊緊盯住仍在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隱患,確認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確保鋼鐵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有效治理。
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企業自查表》、《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表》、《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匯總表》、《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交互核驗確認表》的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并提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聯系人及電話:吳昊,010-64463853;電子郵箱:wuh@chinasafety.gov.cn)。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8年1月10日
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 [責任編輯:yuyun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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