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9月15日發布的消息,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已完成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等8省(自治區)的督查進駐工作。目前,環保督查已實現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覆蓋。當然,今年的環保督查行動遠未結束。與此同時,新一輪的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也在各地積極醞釀。2017年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一階段目標的收官之年,今年秋冬季攻堅強化督查也勢在必行。
環境保護是關系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的關鍵一環。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有力推動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切實提高了地方黨委政府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也的的確確有效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突出的環境問題。
以環保推動鋼鐵行業轉型升級,以清除“地條鋼”的決心和行動治理小散亂污企業,對于鋼鐵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在鋼鐵行業中已經形成廣泛的共識。那么,如何更好、更合理地發揮環保對鋼鐵企業轉型升級的促進作用呢?本期《觀點》版打開思路,聚焦環保治理熱點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7月27日,環保部正式印發《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工業》,這標志著鋼鐵行業排污許可申報工作有了行業規范。日前,鋼鐵企業正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申報平臺積極進行申報工作。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全面落實對鋼鐵行業環境治理的倒逼力度更大,對于維護鋼鐵市場公平,進而更快速推動綠色發展意義重大。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工業》實際是對2016年11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進一步細化。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2017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鋼鐵行業屬于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這一類別,因此,今年底之前必須實現排污許可制度全覆蓋。
筆者認為,首先,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對于促進鋼鐵行業環保升級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多年的經驗表明,任何一項工作,如果通過市場化的手段促進主體自發進行,往往就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沒有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則會起到反作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沒有排污許可證就不能排污。盡管這些年鋼鐵行業在環保減排方面整體成效顯著,但不同地區、不同企業對環保的投入差異很大,減排效果差異也十分巨大。環保做得好的企業,通過加大環保投資改造力度,減少了污水、有害氣體及固體廢物的排放。據調查,不少企業噸鋼環保投入可能達到100元以上,而有的企業噸鋼環保投入不到20元,甚至有的企業無任何投入。這種不平衡的問題延伸到市場,就會造成環保投入大、做得好的企業噸鋼成本高于環保投入少的企業,反而成為了缺乏競爭力的企業,導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不公平競爭。這不僅打擊了企業做環保的積極性,還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公平。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全面實施,讓違規排放的企業無所遁形,由被動僥幸逃避轉為主動投入,進一步促進了市場的公平,可極大地激發企業環保治理的積極性,對于鋼鐵全行業實現綠色轉型發展有重要意義。
其次,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可以進一步明確鋼鐵企業的守法邊界。鋼鐵企業是大型綜合類企業,生產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具有排污邊界廣、污染源發生點多且復雜的特點。此前,我國環境污染源管理涉及的環節復雜,不同類型的污染物涉及不同的政策條例法規,很多企業“兩眼一抹黑”,往往在某一個環保項目上進行了過量投入,而有些方面卻視而不見。不少企業雖然花錢上了治污減排設備,但心里始終沒有底。
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企事業單位應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安裝或使用監測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和技術規范,保障數據合法有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建立準確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而排污許可證制度推行后,企業的排污數據可及時監測掌握,不僅為環保部門監測提供便利,更讓企業排污時明確底線,心里有譜。
最后,推行排污許可制度,為我國環境治理實施總量控制、建立長效機制提供支撐,減少了地方環保行動的盲目性和“一刀切”的情況的發生。根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環保部門可以實時掌握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在進行環保行動時可以結合大氣、水資源等污染情況實施更有針對性的方案,避免盲目整片化的關停或限產,傷及無辜。這樣,同時也避免了盲目“折騰”給合法守法企業帶來生產不連續,從而造成成本增加、設備空耗的問題。
總之,無論是從頂層設計的高度,還是從行業企業發展的角度來看,排污許可制度在鋼鐵行業的推行對促進鋼鐵行業市場公平和綠色轉型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鋼鐵企業應主動響應,認真、積極配合做好排污許可證的申報工作。
【七嘴八舌】
1、地方環保治理應避免“鞭打快牛”
環保風暴,吹皺一爐爐鐵水。
從多輪環保聯查,到“2+26”重點城市紛紛推出鋼鐵產業停產、限產方案,鋼鐵產業的環保治理工作絲毫沒有放松的跡象。鋼鐵企業變成了環保利劍下“被嚴控的一代”。相對于過去的以罰代管和突擊行動,如今為鋼鐵企業發展設定環保紅線,再通過多輪的環保督查進行實地監察,這對治理鋼鐵產業“散亂污”企業產生了更明顯的效果,對于改善生態環境、推進新型生態文明建設也有著重要意義。
但是,靚麗成績單也伴隨著沒有預想到的新問題,不少地方的環保治理工作由過去的“能拖就拖”向另一個極端發展———“一刀切”。例如,某些地方政府不顧各個企業的環保情況差異,對整個地區的鋼鐵企業實施大面積停產、限產,一些環保達標的鋼鐵企業被迫“陪綁”。這樣做不僅會對地產業體系的穩定發展產生巨大的沖擊,也會打擊環保先進企業的積極性。
更為關鍵的是,“一刀切”的環保治理方式導致當前以鋼鐵為代表的相關產業的環保治理工作存在“鞭打快牛”的情況。為了快速地實現上級政府下達的環境指標,不少地方在環保工作方面存在著環保指標攤派現象。在整個環保風暴過程中,一些環保達標的鋼鐵企業被迫“陪綁”,無法充分發揮先進產能的領先優勢。如果長期維持這種環保治理方式,這部分“受傷”的企業在環保方面的投入積極性必然會大打折扣。
對于“一刀切”的問題,環保部也表示明確反對。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此前曾對媒體表示,環保部從來沒有要求環保部門在實行管控時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相反,環保部有兩個態度是明確的:反對部分地方平時疏于監管,污染環境;反對部分地方,到了督查時,采取簡單、粗暴方法,片面處理發展與環保的關系。
對于各級政府而言,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必須跳出“以關代管、以罰代管”的窠臼。那么,鋼鐵產業如何更合理地開展防霾攻堅戰,構筑新型生態文明呢?筆者以為,以下幾個方向值得我們探索:
其一,建立鋼鐵企業環保治理“紅黃綠”牌檔案制度。環保部門可以聯合地方政府對負責區域范圍內鋼鐵企業的環保裝備水平進行摸底考察,然后根據實際的環保水平建立分級檔案———對于嚴重不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紅牌”企業予以取締;對于有整改意向和有整改能力的“黃牌”企業給予一定的彈性整改時間,并跟蹤考核,視情況停產或限產;對于符合甚至高于國家環保標準的鋼鐵企業,給予各類補貼激勵政策,樹立企業典范。
其二,建立鋼企準入的環保門檻。當前整個鋼鐵產業迫切需要從源頭上建立一套環保標準的準入門檻,以此來對整個鋼鐵行業進行一次公平的洗牌,保障環保先進企業能夠享受到環保政策帶來的紅利。
例如,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相關數據顯示,當前全國鋼鐵企業有5000余家,其中有煉鐵、煉鋼能力的企業650家,獨立軋鋼企業4350余家。以排污許可證申領方式淘汰掉那些不符合規則的鋼鐵企業,遠比雷霆萬鈞式關停的效果更加明顯,也更加持久。
其三,強化對地方環保工作的監管。權力意味著責任,但失去監督的權力有可能適得其反。在筆者看來,當前一些地方鋼鐵等產業環保治理存在的“一刀切”現象,主要原因并非國家頂層設計的相關環保政策存在問題,而是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過于希望“畢其功于一役”,在權力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更多采用粗暴的關停方式來完成環保指標。
對于鋼鐵行業,我們需要多一些耐心,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良性聯動來完成整個產業的綠色蛻變。
2、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大氣污染防治和環保限產已成為河北鋼企頭等重要的工作。在今年的數次環保督查中,河北以其產業特點和地理位置特點一直是環保督查的重點區域。根據國家部委發布的相關方案,河北部分重點城市采暖季鋼鐵產能要限產50%。對此,河北當地政府和鋼鐵企業都在積極貫徹落實相關政策。
政府方面,唐山、邯鄲等市嚴格執行企業“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六類標準。按照這六類標準,有的地方政府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行政化手段,鼓勵企業通過有償交易等方法,依法依規倒逼部分鋼鐵產能退出市場或轉移,并對未按要求完成環保設施建設的企業一律關閉;有的地方政府根據六類標準列出十幾項具體指標,對當地鋼鐵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分類排名,實行差異化管理,為限產和去產能提供決策依據。
企業方面,不少鋼鐵企業對節能環保、綠色發展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很快,把環保放到關系企業生存的第一位置。在國有企業涌現出河鋼唐鋼、河鋼石鋼這類環保治理典型后,近兩年不少民營鋼鐵企業環保治理也加大投入,加大治理力度,“三廢”排放完全達標,廠區美化、綠化、亮化如同公園。目前,河北省已有17家企業被工信部列為全國第一批綠色工廠。
然而,在環保限產的實施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一刀切”現象,嚴重挫傷了優秀企業抓環保治理的積極性。同時,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合理規劃,導致企業頻繁限產停產,部分企業生產出現不平衡、秩序紊亂、成本上升等問題,并可能引發設備、生產、安全事故。對此,筆者認為,當前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應當研究建立更加有效的長期機制,而非僅采用限產停產的簡單方式進行治理。
3、治理環境,可向德國魯爾工業區學點啥?
為了保護環境,控制霧霾,我國目前的主要辦法是限產停產。問題在于限產期過后,霧霾就不會卷土重來嗎?2017年3月19日,環保部通報稱,隨著3月16日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結束,鋼鐵、水泥、鑄造和平板玻璃等行業恢復生產,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加上天氣因素,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相繼出現輕污染、中污染甚至重污染天氣。
那么,除了限產停產、錯峰生產這種應急措施之外,是否還有更好的辦法?
德國鋼鐵重鎮—魯爾工業區實現鋼鐵與環保雙贏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據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主任陶光遠撰寫的調查報告稱,德國與中國有很近似的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都是以煤為主,重化工業很發達。德國的魯爾工業區與京津冀地區很相似,是鋼鐵生產的集中地,還有不少焦化企業。當時的魯爾工業區環保欠賬很多,污染程度與現今河北省重要的產鋼城市污染程度相近。但現在的魯爾地區,大力應用了清潔生產技術和環保技術,大氣污染情況已經得到明顯好轉。現在的魯爾工業區,PM2.5年均濃度保持在12微克~17微克/立方米。
魯爾工業區的經驗告訴我們:鋼鐵工業可以做到既保持發展又優化環境,大力推行采用環保技術、實現清潔生產才是長遠之計。對此,我們應該調整思路,學習和借鑒一下魯爾工業區的經驗,做到既要綠水青山又要金山銀山。
【媒體觀察】
《人民日報》:整改環保問題無關企業大小
有一種輿論認為,環保督查只針對中小企業,而放過大企業。《人民日報》刊文表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不符合環保督查總體事實,需要加以澄清。之所以產生這種“抓小放大”的不實輿論,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信息不對稱,公眾對環保執法監管與督查的具體情況不了解。還有一種情況是,一些環境違法的中小企業受到處罰后,利益相關者別有用心地傳播不實信息,故意把水攪渾,混淆視聽,用這種消極的方式對抗中央環保督查和監管執法。
實際上,各級環保部門在環境管理中,始終堅持把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全部納入監管范圍,而且對排污大戶實行重點監管。如將污染源企業分為“國控”和“省控”重點監控企業與一般企業,對重點監控企業在線監測、數據上傳、監督性監測頻次、信息公開、排放標準、信用評價及聯動懲戒等方面的要求,都大大嚴于一般企業。在如此監管之下,大企業的環境行為普遍比中小企業規范。中小企業數量多、分布廣,相當一部分位于工業集中區之外,離老百姓近,雖然單個企業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但排放擾民較多,群眾反映較突出。
有一些地方平時比較重視抓大企業,對存在諸多環境問題的中小企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疏于管理。中央環保督查來了,只好運動式地狠抓一陣,猛藥去疴。這同樣給人一種環保督查只抓中小企業不抓大企業的錯覺。整改環保問題,是償還以前粗放式管理的欠賬,彌補過去沒有依法監管的缺課,不能由此得出中央環保督查“抓小不抓大”的結論。
《經濟日報》:“治污影響經濟發展”純屬謬論
環保督查劍指問題企業,本來是大快人心的事,竟出現了荒唐的“喊冤”聲,認為環保執法過于嚴格會影響企業生存,造成社會就業壓力,阻礙地方經濟發展。《經濟日報》刊文表示,這種觀點實乃謬論!
從環保部的督查通報看,問題企業主要有存在“散亂污”問題、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以及死灰復燃等。依法依規嚴查此類企業,合乎國法,順應民心,容不得討價還價。之所以有喊冤叫屈者,是因為這些企業長期以來在環保執法寬松的環境中渾水摸魚,甚至有不少企業在地方政府羽翼庇護下生存。在“政績溫室”中長大的企業,難免會對環保風暴有微詞。
環保問題成為難啃的硬骨頭,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多年來片面追求發展速度,忽視發展質量,導致問題企業心存僥幸,積累了大量生態環境問題,成為明顯的發展短板。污染問題越是突出,越怕遭遇嚴格執法后的“陣痛”。長此以往,便惡性循環,積重難返。如果說鐵腕治污影響了企業生存和地方經濟發展,那么在環保風暴受到沖擊的也是工藝落后、產能過剩的企業,影響的也只是低質量、低水平的發展。
只要找準問題、對癥下藥、執行堅決,大氣污染治理不僅不會影響經濟發展,反而還淘汰了落后產能,調整了產業結構,提高了發展質量和效益。真正技術工藝先進、環保設施完善的企業不怕督查,更不怕執法,而且還會在環保風暴的優勝劣汰中變得更加強大。
新華社:環保管控不能“一刀切”
以產業劃線、以區域設界,實行環保管控“一刀切”,是最簡單、最省事的辦法,對于緩解突發霧霾天氣也很見效;但對于推進環保與經濟協同發展來說,對于開展一場治理大氣污染的持久戰和攻堅戰而言,其措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好的環保管控措施,是企業轉型升級的風向標。要通過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標準,引導推動企業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實現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對環保達標企業,給予大力支持,促其健康發展,搶占市場先機;對環保不達標企業,要堅決予以整治,促其改造升級,否則予以關停。如果不加區別地執行同等管控措施,則難以起到優勝劣汰的作用。
治理大氣污染人人有責,公眾要參與,企業要擔當,政府管理部門的責任更加重大,不僅要有中期目標和短期目標,而且要有獎優罰劣的具體措施,防止出現“失責者寬,盡責者嚴”的逆向淘汰。
- [責任編輯:Wang Li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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