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為推進以稀土稀有金屬為主的“稀金谷”建設,充分發揮稀土特色資源優勢,促進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產業發展。近日,贛州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了享受政策企業范圍,即由各縣(市、區)工信部門認定的稀土新材料及應用類業務收入占其營業收入70%及以上的企業。
《意見》在財稅獎勵、金融扶持、用能優惠、品牌推廣、人才引進、土地傾斜、簡化流程等七個方面明確了一系列力度大、亮點多、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在財稅獎勵政策方面,對稀土前端企業按當年度上繳各項稅收總額中,按不低于35%的比例實施獎勵。對上繳增值稅、所得稅總額達100萬元的規模以上獨立法人企業,自項目投產之日起2年內,項目租賃廠房由受益財政按照實際使用的廠房面積給予3元/平方米的補助。
在用能優惠政策方面,35千伏及以下等級符合條件的稀土企業用戶可與發電企業直接進行交易,或委托售電公司進行市場化交易。
在品牌推廣政策方面,在政府采購中根據相關法規優先采購本地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產品。
在人才引進政策方面,對引進人才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外國專家、港澳臺專家出入境及居留、外省市人才本人及家屬落戶提供便利。(來源:贛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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