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環保局局長吳琪明說,今年常州市繼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態勢,截至9月底全市共立案874件,下達處罰決定書670件,處罰金額5986萬元,其中最大一筆處罰金額達449.8579萬元。
這個處罰金額近450萬元的環保案件,當事者是申特鋼鐵有限公司。今年7月25日,溧陽環保局向江蘇申特鋼鐵送達了《排污核定與排污費繳納決定書》,責令其繳納2016年4-6月(第二季度)排污費4498579元。隨后,申特鋼鐵一直未按時繳納。據此,溧陽環保局決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4498579元的行政處罰,逾期不繳納罰款,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申特鋼鐵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該處罰決定,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據了解,環境違法行為主要有四種類型:第一、建設項目違法,包括未報批環評或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第二、污染物超標排放;第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第四、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
吳琪明表示,常州市環保部門主要從準入、監管、執法等方面規范企業環境行為。
嚴把環境準入關。對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要求、衛生防護距離不到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不落實、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基礎設施不齊全的建設項目不予受理和批準。
全面實施網格化監管。按照市政府下發的《常州市網格化環境監管實施方案》,市級網格成立了8個監管工作組,各監管工作組牽頭部門依據法定職責落實環境監管工作,加強對二級網格的督查指導。同時,督促各轄市區進一步細化二級和三級網格的監管職責。
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將“雙隨機”抽查作為污染源日常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建立排污單位和執法人員信息庫,通過隨機抽取、隨機匹配的方式,加強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檢查。同時,加強對轄市區環保部門“雙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實行環境違法行為首查負責制和案件調查終身負責制,由案件主辦人負責具體案件辦理,并對案件質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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