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合金網訊:山西省政府日前發布的《山西省售電側改革實施方案》中提出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目前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已向陽煤集團、西山煤電集團、太鋼集團、同煤集團和汾西礦業集團頒發了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它們將獲得供電和售電資質。
《方案》對售電公司的要求作出規定,包括資產總額應不低于20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以及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配電網公司總資產的20%兩大要素。此前陽煤集團等煤炭企業已經在山西成立了售電企業。
第一階段(2016年-2017年)工作包括以煤礦集團等大型企業自供區和國家、省級園區為重點,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
增量配電投資業務的試點范圍:以煤礦集團等大型企業自供區和國家、省級園區為重點,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增量配電業務,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促進配電網建設,提高配電運營效率。
區域電網運營模式的遠期目標為:隨著改革的推進,按照“煤—電—X”一體化產業發展思路,延伸煤電產業鏈,形成以園區、躉售縣為主的區域電網,實現園區內就近直接交易、發—售—用良性循環的經濟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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