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新記者從接近債權行人士處獲悉,在2014年9月已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的海鑫鋼鐵,截至2016年1月底,除了國開行山西分行受償了200多萬元之外,其他銀行均未受償。
財新記者亦獲悉,在召開了多次債權人會議后,確認海鑫鋼鐵共負債近250億,其中銀行債權近100億,此外還有諸多上百億的應收賬款欠款。而海鑫的賬面資產僅有70億左右。2014年11月,海鑫集團董事長李兆會在同年7月的債權人會議上透露,海鑫集團負債及對外擔保數字為104.59億元,賬面資產為100.68億元,這一數字較真實情況,則有巨大水分。
海鑫鋼鐵的接盤方是北京建龍集團。在山西省運城市政府成立的破產重整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北京建龍集團擔任重組方,并提供37.28億元償債資金支持。具體操作是,建龍集團以子公司吉林鋼鐵作為并購主體,持有海鑫100%股權;并以海鑫鋼鐵為主體,吸收合并其余4家公司后,更名為山西建龍鋼鐵控股有限公司。由此,海鑫鋼鐵將債務全部剝離。
前述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山西省內的銀行業(yè)給海鑫融資約45億,其中民生山西分行貸款逾20億元,興業(yè)山西分行7億元,浦發(fā)山西分行4億元等,按照破產重整計劃,省內銀行業(yè)應受償30%,即14億元左右,但實則受償金額接近零。“除了開行山西分行拿到了近250萬,其余銀行什么都沒有。”
有債權人認為,海鑫鋼鐵有通過破產重整,以逃廢債的行為。據新華社報道,2015年9月,運城市政府曾回應指出,由政法部門牽頭,金融監(jiān)管部門配合,對海鑫集團的大額資金流向、關聯公司資產狀況、主要出資人個人資產、近年生產經營情況等進行調查;對調查中發(fā)現有轉移、隱匿資產的違法行為,將嚴厲打擊,依法追繳流失資產。目前,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政法部門已裁定限制海鑫鋼鐵集團兩名主要出資人出境。
銀監(jiān)會人士曾在年初指出,目前企業(yè)惡意逃廢債和企業(yè)抱團違約現象抬頭,執(zhí)法打擊力度不強,信用體系不健全。再加之司法訴訟程序繁雜,銀行資產保全在訴訟、案件審理、抵押物執(zhí)行等不同環(huán)節(jié)均有障礙,最終導致不良上升。多位銀行人士也對財新記者指出,逃廢債以擔保圈尤甚,有的企業(yè)經營不善,提前轉移了資產,銀行拿實際控制人沒辦法,地方部門執(zhí)法打擊力度不足,其它企業(yè)也紛紛效仿。
鋼鐵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yè),“僵尸企業(yè)”扎堆。據財新記者了解,多家銀行的2016年信貸政策,明確煤炭、鋼鐵、部分建筑子行業(yè)等為產能過剩退出的重點,甚至要求剛性退出。但亦有大行人士對財新記者指出,“僵尸企業(yè)”很難退出,“地方政府心知肚明,跟銀行有博弈,銀行債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截至2015年3月末,山西銀行業(yè)不良率已經反彈至4.5%,嚴重高于全國大部分地區(qū)。從2015年開始,山西省因“塌方式腐敗”,政商關系劇烈震蕩,再加之煤炭價格腰斬,該省的金融資產質量也受到嚴重影響,銀行不良壓力增大,信托、金融租賃兌付壓力驟升。
- [責任編輯:Chen Zhen 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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