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幾大行業產能過剩的局面,國家層面在去產能的道路上逐漸加速。繼鋼鐵行業化解產能意見發布之后,2月5日,國務院又發布了《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煤炭產能,同時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等。
與鋼鐵相比,煤炭去產能目標和標準更為明確,黑龍江、遼寧、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重慶因小礦居多,去產能壓力較大,其他主要煤礦產區在這之前已或多或少的經過了一輪兼并重組,因而再重組的壓力較大。業內人士表示應關注債務重組和債務減記,特別留意新發煤炭債的參與價值。
意見明確了去產能量化標準,全國9萬噸/年以下煤礦全部退出,該部分煤礦數量占比超過50%,產能超過2億噸,全國30萬噸及以下煤礦總產能是4.8億噸,小煤礦關停退出是重點。同時去產能與僵尸企業處置掛鉤,停產礦井產能約為3億噸。
招商證券(600999)孫彬彬表示,去產能重心是控增量,配合改革重組,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建煤礦項目一律實行減量置換,重組5億噸或是最大壓力,因為過去四年兼并重組規模不足1億噸;從結構看,推進地方國有兼并重組和民營淘汰可能是主要路徑。同時,在他看來,重組重點產業方向是煤電一體化。
另外,職工安置是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中央設立工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引導地方綜合運用兼并重組、債務重組和破產清算等方式,二是允許地方政府盤活退出煤礦土地資源。金融支持主要是:支持企業通過發債替代高成本融資,未來煤炭產業債或許更為密集。
對于債務處置,比較明確的是:嚴厲打擊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對于煤炭企業而言,去產能壓力最大,5億噸目標對于目前的供需結構影響無法樂觀。
- [責任編輯:Chen Zhen 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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