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第77號政府條文,自由港必須于2015年10月14日前,脫售印尼自由港公司的20%股份。
政府要求國營企業,尤其是多元礦產公司(Aneka Tambang,簡稱Antam)收購印尼自由港(Freeport Indonesia)公司脫售的10.64%股份。
礦物與能源部長蘇迪爾曼(Sudirman Said)在雅加達與國會第七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間隙表示,多元礦產公司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是為了努力建設國家能力。
“最有可能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的是多元礦產公司,因為該公司的活動范圍一樣,”他這么說。
他認為,礦物與能源部將推薦國企國務部長和財政部長認同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的股份。
“這是良好機會。不僅作為業主,而且作為運作者,”他說道。
他說,多元礦產公司收購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的步驟,將使我國持有印尼自由港公司股份增至20%。
他補充,政府將對印尼自由港公司的股票進行估值。
根據2014年第77號政府條文,美國礦業公司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Freeport-McMoran Copper & Gold Inc)控股公司必須于2015年10月14日前,脫售印尼自由港公司的20%股份。
目前,我國的股東通過政府已經持有印尼自由港公司的9.36%,而其余90.64%股份仍由外國股東,即是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控制。
因此至2015年10月14日,印尼自由港公司必須脫售10.64%股份。
根據2014年第77號的政府條文,2019年10月14日前(5年內),自由港—麥克莫蘭金與銅礦公司必須脫售30%股份。
印尼自由港公司在重新談判簽訂工作合同的備忘錄,已決定脫售30%股份。
根據上述政府條例,政府責成外國簽訂合同的挖掘礦藏業者,如印尼自由港公司必須脫售30%股份。
我國第六任總統,蘇西洛(Susilo Bambang Yudhoyono)在2014年10月14日簽署的政府條例亦稱,若脫股程序不成功的話,股份兜售的活動可在次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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