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50萬噸精制鎳鐵及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項目變更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4〕26號)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簡介
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50萬噸精制鎳鐵及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項目位于玉林龍潭產業園內。本次變更是將原環評批復的來自印度尼西亞的紅土鎳礦變更為來自菲律賓的紅土鎳礦,紅土鎳礦中鎳含量有所降低、鐵的品位有所增加,為滿足處理需要,將原環評批復的RKEF工藝變更為燒結+初煉爐工藝,根據市場需要以及初煉爐產出的鎳鐵水中鎳的品位較低、鐵的品位較高,本次項目變更將原環評批復的高鎳不銹鋼產品變更為低鎳不銹鋼產品,因此也將電弧爐+AOD+VOD精制鎳鐵深加工變更為混鐵爐+AOD工藝。
項目變更后,總投資為66.5億元。
二、建設項目區域環境現狀
1、環境空氣
監測期間各測點SO2、NO2、TSP、PM10監測值均可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要求。評價區域空氣環境以SO2、NO2、CO、TSP、PM10、氟化物為主要污染物。對特征污染物鎳、鉛、六價鉻、砷的監測結果表明,位于上、下風向廠界測點的六價鉻、鉛、鎳、砷濃度均為未檢出。表明區域空氣環境質量良好。
2、地表水
評價區域的地表水環境質量較差,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水質管理目標要求。出現超標的因子主要有化學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類、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白沙河、水東河、那交河和龍潭河為同一條河流,流經不同地區的河段名稱不同(以下統稱白沙河)。白沙河、尖嶺河和無名小河均為小型河流,流量小且流速較緩慢,且沿河兩岸分布有較多的水田、旱地等,施用肥料、農藥后污染物經雨水沖刷流入河流,導致水體受到有機污染。其次,白沙鎮、龍潭鎮這兩鎮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匯入白沙河。另外,白沙河支流眾多,禽畜散養或小型養殖大量沿河分布,養殖廢水、養殖糞便缺乏治理,形成面源對河流水質產生影響。綜上所述,評價區域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差,主要污染源為沿河生活污水和農田廢水。
3、土壤環境
監測的各環境敏感點的土壤環境質量較好,各項監測因子濃度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要求,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良好。
4、地下水
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部分測點pH值、氨氮、錳出現超標現象,其余監測因子均符合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
5、聲環境
項目廠界噪聲監測值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區域聲環境質量現狀良好。
三、主要污染源、環境保護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變更后,項目年產50萬噸精制鎳鐵生產線有組織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干燥車間干燥回轉窯煙氣,燒結車間混配料系統粉塵、燒結機機頭煙氣、燒結機機尾煙氣,初煉爐車間噴煤系統熱風爐煙氣、進料槽粉塵、出鐵口廢氣、初煉熱風爐煙氣和石灰窯車間的石灰窯煙氣、配料系統粉塵等;無組織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燒結車間無組織排放廢氣,初煉爐車間無組織排放廢氣,焦炭堆場揚塵,石灰窯車間原料堆場揚塵、各轉運點揚塵等。回轉窯煙氣旋風除塵+濕式除塵進行除塵處理后經由40m煙囪外排;燒結機車間混配料系統粉塵經收集后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處理后經由40m煙囪外排,燒結機機頭煙氣經過電除塵和石灰石-石膏法脫硫后經由60m煙囪外排,燒結機機尾煙氣經電除塵進行除塵處理后經由60m煙囪外排;初練爐車間噴煤系統熱風爐煙氣經收集后由40m煙囪外排,料槽粉塵、出鐵口廢氣產生的粉塵收集后送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處理后經40m煙囪外排,初練熱風爐煙氣經收集后經過60m煙囪外排;石灰窯車間石灰窯煙氣經過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處理后經由46m煙囪外排,配料系統粉塵經收集后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處理后經由15m煙囪外排。經處理后煙氣中Ni、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滿足《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7-2010)中的要求。
變更后,項目年產120萬噸精制鎳鐵生產線有組織排放的主要污染源包括精煉車間混鐵爐煙氣、AOD爐煙氣、LF爐煙氣,連鑄車間火焰切割機煙氣,熱軋板卷車間加熱爐煙氣;無組織排放的主要污染源主要包括連鑄車間中間包、鋼包烘烤過程產生的廢氣,熱軋板卷車間熱軋排放的少量粉塵等。精煉車間AOD爐外排煙氣經余熱回收+布袋除塵器除塵后由40m煙囪外排,混鐵爐煙氣、LF爐煙氣分別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40m煙囪外排;連鑄車間火焰切割機煙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40m煙囪外排;經上述處理后煙氣滿足《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4-2012)排放限值要求;熱軋板卷車間加熱爐煙氣經收集后通過50m煙囪外排,滿足《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
年產50萬噸精制鎳鐵生產線生產廢水包括燒結系統、初煉爐系統、石灰窯系統等生產系統的設備冷卻水處理系統排污水和初煉爐沖渣廢水,設備冷卻水處理系統排污水直接回用于初煉爐爐渣水淬,不外排,沖渣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冷卻循環使用。年產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生產線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有精煉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精煉車間沖渣水,連鑄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熱軋板卷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等均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不外排;中后期雨水排入尖嶺河(白樹河)。生活污水處理后回用于初煉爐渣水淬及廠區綠化。
3、地下水
項目需做好污水排放渠道的防滲措施,對場地地面采取硬化、綠化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污水入滲污染地下水。同時,建設單位應加強環保管理,應及時發現污水發生非正常排放溢出地面情況,并立即采取收集措施。
4、聲環境
項目噪聲控制與防治措施主要有:(1)在滿足工藝生產要求的前提下,首選低噪音設備,如風機、水泵房水泵等;(2)高噪聲源設備在廠房布置時,盡量將其安排在廠中間位置,并進行廠房封閉、基礎減震,以減少其對廠界噪聲值的貢獻;(3)對各種生產設備、泵、空壓機等采取隔震、減震設計,且采用消聲措施;(4)采用密閉罩隔聲、除鱗箱封閉、軋機封閉、活套封閉等措施減輕生產噪聲的危害。
5、固體廢棄物
變更后,項目年產50萬噸精制鎳鐵生產線固體廢物主要有初煉爐爐渣、脫硫石膏、廢內襯材料和收塵系統的除塵灰;年產120萬精制鎳鐵深加工生產線固體廢物主要有除塵灰、鋼渣、切損和軋廢、氧化鐵皮等,初煉爐爐渣、切損和軋廢、氧化鐵皮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除塵灰屬于危險廢物中的HW46含鎳廢物。
具體處置措施如下:(1)采取先進的生產工藝,最大限度地減少固體廢物排放量;(2)鋼渣通過渣回收車間進行粒化后,部分回用至AOD爐造渣用,部分用作燒結工段的燒結劑進行回用;3)除塵灰等HW46含鎳廢物、切損和軋廢和氧化鐵皮返回作為原料;(4)初煉爐爐渣、脫硫石膏、精煉渣、煤灰渣和精煉爐渣等外售至周邊水泥公司進行回收利用;(5)廢內襯材料由生產廠家回收。
四、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1、環境空氣
(1)項目變更后,廢氣正常排放時,在評價區域內的各敏感點中,SO2、TSP、PM10和NO2的小時濃度、日均濃度、年平均濃度的貢獻值、疊加值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要求。
(2)廢氣正常排放時,項目廠界的SO2、TSP、PM10和NO2的小時濃度、日均濃度、年平均濃度的貢獻值、疊加值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要求。
(3)廢氣正常排放時,在評價區域內的預測網格點中,SO2、TSP、PM10和NO2的小時濃度、日均濃度、年平均濃度及PM10的年均濃度的貢獻值及疊加值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要求。
(4)項目SO2、TSP非正常排放時,SO2濃度明顯增大,但仍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TSP事故濃度超標嚴重,廠區外2.5公里內全部敏感點小時濃度超標,最大超標26.3倍,造成嚴重污染。因此事故性排放必須嚴加防患,避免發生。
(5)變更后,本項目防護距離為距廠界外1000m。廠界外1000m范圍內不適宜建設居住、辦公、學校、醫院等對環境比較敏感的建筑。
2、地表水環境
年產50萬噸精制鎳鐵生產線設備冷卻水處理系統排污水直接回用于初煉爐爐渣水淬,沖渣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冷卻循環使用,不外排;年產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生產線精煉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精煉車間沖渣水,連鑄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熱軋板卷車間凈環水、濁環水等均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至沖渣過程,不外排;中后期潔凈雨水排入尖嶺河(白樹河);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回用于初煉爐爐渣水淬及廠區綠化。
變更后,項目生產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經過處理全部回用,對周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3、地下水環境
項目變更所在廠區位于地下水徑流區,包氣帶和含(透)水層的防污性能中等,地下水環境較敏感。污水沿途收集的過程中污水可能沿上部土層緩慢垂直滲入補給風化帶網狀裂隙水,場地巖土層屬中等透水層。且為防止滲漏對地下水水質造成影響,場區廢水排放實行 “雨污分流”,對廠區地面進行硬化,重點對污水收集、排放溝渠、廢水處理站的各個處理系統、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管網、初期雨水處理站、事故應急池等的池底和池壁做好嚴格防滲措施,臨時渣場必須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進行整改和管理。在按要求做好防滲措施的情況下,發生滲漏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污水在漫長垂直滲入過程中,地下水也有一定的凈化功能,加上巖土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因此,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小,同時,廠方加強環保管理,污水發生非正常排放溢出地面情況應及時發現,并立即采取收集措施,不會對下游村屯水質產生較大影響。
非正常情況主要為各環節生產廢水處理站或輸送廢水的管道遭受破壞,發生生產廢水滲漏,本項目生產廢水中污染物濃度較大的主要是沖渣水、精煉車間濁環水、連鑄車間濁環水和熱軋板卷車間濁環水中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屬,事故廢水排放情況下,大量的生產廢水補給地下水,將會造成區域地下水污染。本項目共設置4個事故應急池,總容積13000 m3,廢水發生事故排放時,事故應急池至少可儲存12小時的工藝廢水。因此,廢水發生事故排放時,對下游河流水質的影響較小。
4、聲環境
由預測與評價結果可知,項目變更新增的噪聲源對廠界的貢獻值很小,疊加現狀值后,四個廠界的噪聲預測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棄物
變更后,項目生產固廢主要有初煉爐爐渣、脫硫石膏、廢內襯材料、鋼渣、切損和軋廢、氧化鐵皮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除塵灰等含鎳廢物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如管理和處理不善,將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本項目通過將生產固廢用作原料回用于生產過程或外售給外單位進行綜合利用,妥善處置生產固廢。本項目設置臨時渣場,部分生產固廢在處置之前按要求暫存于臨時渣場。對臨時渣場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只要加強管理,變更工程生產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50萬噸精制鎳鐵及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項目變更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行業發展規劃,項目用地變更符合玉林龍潭產業園區要求。變更后,項目采用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技術符合清潔生產原則,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成熟、可靠,項目正常情況下外排的污染物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控制在環境可接受程度,項目運營過程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屬于可接受水平。在項目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該項目變更是可行的。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50萬噸精制鎳鐵及120萬噸精制鎳鐵深加工項目變更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有關信息公示,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
(1)公眾對本項目變更的主要態度;
(2)認為項目周邊現有的主要環境問題;
(3)項目變更在施工過程中的主要環境影響;
(4)希望以何方式減緩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環境影響;
(5)其它建議和要求等。
八、征求意見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博白縣玉林龍潭產業園 郵編:537600
聯系人及電話:饒剛武 0775-8508111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單位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甲字第2902號
地址:南寧市教育路5號 郵編:530022
聯系人及電話:黃榮嘉 0771-2289759 郵箱:gxhkyhpzx@163.com
廣西玉林中金金屬科技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2014年12月2日
- [責任編輯: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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