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市工業經濟實現低碳、綠色發展,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及行業準入規定,結合我市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0〕50號)要求和產業政策及行業準入規定,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堅決杜絕新增落后產能,切實淘汰落后產能,推進全市工業經濟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 綜合施策,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嚴格執行環保、土地、安全、質量監督、稅收、信貸等政策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產能。
2. 依法行政,淘汰落后與技術改造相結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淘汰落后產能。國家明確要求淘汰的,依法依規堅決徹底予以淘汰,并以此為契機,加快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
3. 企業為主,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有效調動企業作為淘汰落后產能實施主體的積極性,切實承擔起淘汰落后產能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等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淘汰落后產能。
二、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工節〔2009〕第67號)、《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二批)》(工節〔2012〕第1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0〕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法規的落后產能及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
三、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淘汰落后產能的有關要求,以冶金、建材、化工、有色等行業為重點,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不斷提升以產品質量、標準、技術為核心要素的市場競爭力。發揮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作用,按期淘汰落后產能,建立有序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機制,確保按期完成國家、省下達我市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冶金行業:依照國家產業政策,堅決取締小石灰、小水泥、小煉鐵等“五小企業”;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鑄造鐵企業按國家規定執行),200立方米及以下鑄鐵管生產用高爐;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礦熱爐;淘汰煅燒石灰土窯等。
建材行業:淘汰水泥直徑3米及以上機立窯和直徑3米以下水泥球磨機設備。
化工行業:加快推進無鈣化焙燒鉻化合物生產裝置節能改造進程。
機電設備和鍋爐:大力推廣煤改氣鍋爐。按要求淘汰不符合能耗限定值的變壓器、電機、風機、水泵、冷水機組等高能耗落后機電設備。
四、部門職責
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抽調專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實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各項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市監察局負責對職能部門工作進行監督,對行政不作為問責相關部門及負責人。
市工信委依法對淘汰類的生產工藝及機電設備進行甄別認定,對工藝裝備落后、能耗限額不達標的項目予以淘汰;協調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階梯電價和水價等差別價格政策;協助市財政局做好國家、省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監管工作。
市財政局做好對獲得中央和省級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的監管工作。
市環保局依法查處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加強對涉及淘汰落后產能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將淘汰的生產設備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沒收違法所得并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市質監局加強企業執行產品質量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能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不予辦理生產許可,依法撤回已頒發的生產許可證。
市工商局對被責令停產、關閉的各類淘汰企業依法撤銷注冊登記,吊銷營業執照。對無工商營業執照或已吊銷工商營業執照仍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立案查處。
市水務局對未經批準擅自取水和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證規定條件取水的企業,采取相應行政強制措施并給予行政處罰。依照市級人民政府決定對被責令停產、關閉的淘汰企業實施停水措施。
市安監局依法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企業;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企業嚴肅依法查處。
工業園區管委會對園區內的企業加強監督檢查,防止淘汰落后產能死灰復燃。
市信訪局做好信訪接待、維穩工作。
市文廣新局、嘉峪關日報社對未按期淘汰、整改不徹底的企業進行曝光。
市國稅局、地稅局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徹底清查涉及淘汰落后企業土地使用稅的繳稅情況。
嘉峪關供電公司嚴格落實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依照市級人民政府決定對被責令停產、關閉的淘汰企業實施停電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監察局、發改委、工信委、財政局、質監局、環保局、安監局、水務局、園區管委會、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供電公司等部門為成員的嘉峪關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步實施、協調配合”的原則,穩步推進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辦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主任兼任,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協調、溝通工作。
(二)強化政策獎勵措施。嚴格市場準入。嚴格執行國家投資管理規定和產業政策,加強項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淘汰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嚴格項目備案審查、環評、土地出讓和安全生產審批,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新增落后產能。
完善政策激勵機制。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淘汰落后獎勵資金。對積極淘汰落后產能轉產或轉型的企業,在符合國家政策的前提下,土地、環保、規劃、園區等部門優先予以支持。鼓勵和支持優勢企業兼并收購落后產能企業,發展產業政策鼓勵的建設項目,在能評、環評、用地和項目審批、核準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務。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加強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淘汰落后產能各項工作。要及時發現解決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避免簡單操作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防止出現過激行為和群體性事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監管到位,確保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取得實效。
(四)嚴格行政問責。市政府對本方案中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作為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對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成員單位進行責任追究;對因工作失誤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部門實施問責。
(五)突出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及時宣傳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引導企業主動作為。對積極配合的企業進行正面宣傳報道,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企業進行曝光,營造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1.嘉峪關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
2.嘉峪關市淘汰落后產能和落后機電設備推進計劃表.xls
- [責任編輯:Phillip.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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