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商報》 8月 27日 報道,近期,印尼政府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續(xù)簽鎳礦開采協議,將礦業(yè)開采合同從2025年延至2045年。
日前,印尼能礦部煤炭與礦物總司總司長蘇克亞爾稱,印尼政府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續(xù)簽鎳礦開采協議,主要對原合同進行以下變更:一是鎳礦開采運營期限從2025年延長至2045年;二是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承諾投資20億美元興建鎳冶煉廠,如未及時實施投資,印尼政府有權終止該合同;三是繳納的特許權使用費從目前的0.9%增加至2%,如果國際市場純鎳價格漲至每噸2.1萬美元以上,則上升為3%;四是降低對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減持股份要求,允許該公司持有60%股份,印尼政府將為此專門出臺新的部長條例,根據印尼現有法律,外資礦業(yè)企業(yè)在開采5年后要逐漸減持股份,至第10年持有股份須少于49%;五是削減礦區(qū)面積,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在中蘇拉威西省、南蘇拉威西省、東南蘇拉威西省的19萬公頃礦區(qū)面積削減至7. 5 萬公頃 ;六是要求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優(yōu)先使用
目前,巴西淡水河谷印尼公司尚未就此事進行評論。印尼礦業(yè)企業(yè)家協會執(zhí)行總裁拉德吉瑪·達曼尼克則對上述協議表示不滿,認為巴西淡水河谷公司控制礦權過久,損害了印尼本地民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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