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公 告
2014年 第13號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已經2014年4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4年5月7日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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