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淘汰辦〔2014〕11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4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4〕148號)要求,經相關行業專家審核,現將鑄造、燒結、化工、紡織等行業2014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計劃(第二批)下達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為確保計劃按期完成,并就有關事項一并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流程。為進一步明確各級責任、狠抓任務落實,從2014年起,省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工作建立項目申報承諾制度和現場拆除見證制度。在項目申報階段,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要與轄區內列入本計劃的所有企業法人代表簽訂《淘汰落后(過剩)產能項目承諾書》(詳見附件1)。在設備拆除階段,由企業法人代表與設區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負責同志及業務經辦人簽訂《落后(過剩)設備現場拆除見證書》(詳見附件2)。《淘汰落后(過剩)產能項目承諾書》、《落后(過剩)設備現場拆除見證書》作為項目申報、省級驗收和資金計劃編制的主要依據與必備附件。
二、嚴格督導檢查。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考核,確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
三、做好項目驗收。企業做好拆除現場的相關準備工作后,應及時向所在地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驗收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生產能力、淘汰產能、計劃淘汰時間、淘汰方式、落后設備處理后的去向等內容。
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在收到申請報告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企業、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取得聯系,協商確定落后(過剩)設備拆除具體時間。設區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在設備拆除當天派員到場,對設備解體的過程進行錄像(刻成光盤、注明日期),并落實已廢毀設備的去向,簽訂《落后(過剩)設備現場拆除見證書》。
各市要按照《河北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驗收規范》,對已完成淘汰任務的企業及時組織現場檢查驗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要重點督促企業對已拆除完畢的落后設備及時進行廢毀處理,杜絕落后產能異地轉移、死灰復燃。驗收合格后,可分批次將企業驗收材料報省淘汰辦,省淘汰辦將視各地工作完成情況,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四、重視安全生產。請各市務必加強承擔年度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任務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嚴禁企業因設備即將關停而突擊生產,杜絕列入淘汰計劃的設備在拆除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群體性事件。
聯 系 人:張 驍、高林海
聯系電話:0311-87800017、87908713
郵 箱:zhangx@ii.gov.com
河北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5日
來源:運行監測協調局
- [責任編輯:Phillip.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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