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UDC 669.26
金屬鉻 GB 3211-87 代替GB 3211-82
本標準適用于煉制高溫合金、電阻合金、精密合金作鉻元素添加劑用的金屬鉻。
1 技術要求
1.1 牌號和化學成分
1.1.1 金屬鉻按鉻及雜質含量的不同,分為五個牌號,其化學成分應符合表規定。
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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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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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Fe
|
Si
|
Al
|
Cu
|
C
|
S
|
P
|
Pb
|
Sn
|
Sb
|
Bi
|
As
|
N
|
H
|
O
|
|
≥
|
≤
|
|||||||||||||||
JCr99-A
|
99.0
|
0.35
|
0.25
|
0.30
|
0.02
|
0.02
|
0.02
|
0.01
|
0.0005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5
|
0.01
|
0.50
|
JCr99-B
|
99.0
|
0.40
|
0.30
|
0.30
|
0.04
|
0.02
|
0.02
|
0.01
|
0.0005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5
|
0.01
|
0.50
|
JCr98.5-A
|
98.5
|
0.45
|
0.35
|
0.50
|
0.04
|
0.03
|
0.02
|
0.01
|
0.0005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5
|
0.01
|
0.50
|
JCr98.5-B
|
98.5
|
0.50
|
0.40
|
0.50
|
0.06
|
0.03
|
0.02
|
0.01
|
0.0005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5
|
0.01
|
0.50
|
JCr98
|
98.0
|
0.80
|
0.40
|
0.80
|
0.06
|
0.05
|
0.03
|
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
|
|
1.1.2 需方對化學成分的個別元素有特殊要求時,可與供方協商。
1.2 物理狀態
1.2.1 金屬鉻應呈塊狀交貨,最大塊度應通過150mm×150mm篩孔,通過10mm×10mm篩孔的量不得超過該批總量的10%,3mm×3mm篩孔的篩下物不得交貨。
1.2.2 需方對塊方如有特殊要求,可與供方協商解決。
1.3 外觀質量
金屬鉻的表面應精整呈現鉻的本色,斷面應致密無氣孔。
2 試驗方法
2.1 取樣
化學分析用試樣的采取,按GB4010-83《鐵合金化學分析用試樣采取法》進行。
2.2 制樣
化學分析用試樣的制備,按GB 4332—84《鐵合金化學分析用試樣制備法》進行
2.3 化學分析
化學分析方法按GB 4702《金屬鉻化學分析方法》進行。
3 檢驗規則
3.1 產品的質量檢查和驗收,應符合GB 3650-85《鐵合金驗收、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的要求。
3.2 組批
金屬鉻以一爐作為一批交貨,不足一個包裝件的余量、可與同牌號的產品合并。
4 包裝、標志、儲運和質量證明書
4.1 包裝
產品采用鐵桶包裝.每桶凈重50kg或100kg。
4.2 儲運、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產品儲運、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 3650一83的要求。
2.1 取樣
化學分析用試樣的采取,按GB4010-83《鐵合金化學分析用試樣采取法》進行。
2.2 制樣
化學分析用試樣的制備,按GB 4332—84《鐵合金化學分析用試樣制備法》進行
2.3 化學分析
化學分析方法按GB 4702《金屬鉻化學分析方法》進行。
3 檢驗規則
3.1 產品的質量檢查和驗收,應符合GB 3650-85《鐵合金驗收、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的要求。
3.2 組批
金屬鉻以一爐作為一批交貨,不足一個包裝件的余量、可與同牌號的產品合并。
4 包裝、標志、儲運和質量證明書
4.1 包裝
產品采用鐵桶包裝.每桶凈重50kg或100kg。
4.2 儲運、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產品儲運、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 3650一83的要求。
附加說明:
木標準出中華人民共國冶金工業部提出。
木標準出錦州鐵合分廠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樹杰、關桂華、趙志軍。
本標準中JCr99-A、JCr99-B、JCr98.5-A三個牌號的標準水平等級標記為“Y“,本標準中其他牌號的標準水平等級標記為“I”。
木標準出中華人民共國冶金工業部提出。
木標準出錦州鐵合分廠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樹杰、關桂華、趙志軍。
本標準中JCr99-A、JCr99-B、JCr98.5-A三個牌號的標準水平等級標記為“Y“,本標準中其他牌號的標準水平等級標記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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