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高耗能企業盲目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保證實現我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我省按照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節能減排和清理優惠電價的政策精神,在對省內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認真清理的基礎上,要求電力企業自2010年6月1日起停止執行對高耗能企業(包括光伏產業)的優惠電價,恢復執行目錄電價。同時,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將我省限制類企業執行的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由每千瓦時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類由每千瓦時0.20元提高到0.30元。
中國鐵合金網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均不得擅自拷貝或轉載,否則視為侵權,本網站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特此鄭重聲明!
- [責任編輯:editor]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