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聯盟對進口平軋鋼作出保障措施終裁

2019年6月10日,歐亞經濟聯盟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第2019/168/ SG10號公告,對進口包括熱軋鋼(俄語:Горячекатаныйпрокат)、冷軋鋼(俄語:Холоднокатаныйпрокат)和涂層鋼(俄語:Прокат с покрытием)在內的平軋鋼產品作出保障措施終裁:1、冷軋鋼和涂層鋼未出現進口激增,進口未對歐亞經濟聯盟相關產業構成實質性損害,因此不對進口冷軋鋼和涂層鋼實施保障措施;2、建議對進口熱軋鋼以配額實施保障措施(成員國配額詳見下表),對超出配額部分的進口熱軋鋼征收20%保障措施關稅,有效期為1年。
2018年8月7日,歐亞經濟聯盟發布第5號公告,決定對進口平軋鋼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轉自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