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廢法落地實施 硫酸鎳原料端進口受一定程度影響

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簡稱新固廢法)正式施行, 《固廢法》設9章126條,相較原法增加41條,改動65條;增加“保障措施”章節;刪除不適用條款或文字;調整條文結構;擴充管理內容,新設管理制度,增加罰款種類、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處罰額度,被稱為“史上最嚴固廢法”。
其中關于進口方面,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逐步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商務、發展改革、海關等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此內容與黨中央、國務院此前提出的“力爭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目標相一致,企業需密切關注相關政策的動態調整。
若是違法進口固體廢料,法律規定,對多種固廢違法行為,除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外,罰款金額由原來的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提升至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罰款、行政拘留處罰,企業違法需承擔的后果更多且更重。
據SMM調研,新固廢法出臺后,目前對于進口廢料檢查周期時間延長可至21天,含鎳廢料進口量同樣有所減少。硫酸鎳原料供應端以含鎳的廢料、鎳濕法中間品及鎳豆/粉為主,由于長久以來國內含鎳廢料市場供應短缺,硫酸鎳市場對于國外廢料進口量存一定需求,此次新固廢法落地,進口含鎳廢料量減少,預計對硫酸鎳原料廢料供應端產生一定影響。
(轉自中國鎳業網,上海有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