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鋼不銹:山西國資運營公司向中國寶武無償劃轉太鋼集團51%股權

太鋼不銹今日發布公告,2020年8月21日上午,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鋼集團”)100%股權的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國資運營公司”),與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擁有的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寶武”)簽署《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股權無償劃轉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根據協議,山西國資運營公司將向中國寶武無償劃轉其持有的太鋼集團 51%股權(以下簡稱“本次劃轉”)。
本次劃轉完成后,中國寶武將通過太鋼集團間接控制本公司 62.70%的股份,并實現對本公司的控制,本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由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山西省國資委”)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本公司直接控股股東保持不變,仍為太鋼集團。
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及簽訂時間
2020年8月21日上午,山西國資運營公司與中國寶武(以下合稱“協議雙方”或 “協議各方”)簽署了《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股權無償劃轉協議》。
(二)劃轉標的、劃轉基準日、劃轉數額
1、山西國資運營公司將太鋼集團
51%的股權無償劃轉給中國寶武。
2、本次劃轉基準日為 2019年12月 31日。
3、無償劃轉數額根據劃轉基準日經凈資產專項審計后的太鋼集團凈資產數額確定,凈資產專項審計考慮山西國資運營公司將在本次太鋼集團股權無償劃轉前從太鋼集團劃出部分國有資產、2020年1-6月累計歸母經營損益、太鋼集團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因素。根據凈資產專項審計結果,無償劃轉數額為人民幣1446804.03萬元。
(三)本次劃轉不涉及太鋼集團職工分流安置。
(四)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次劃轉不影響太鋼集團的法人主體地位,劃轉完成后,太鋼集團在交割之前的債權、債務仍然由太鋼集團繼續享有和承擔。
(五)其他
1、協議各方承諾,其于簽署協議前已經依法履行各自的內部決策程序。
2、協議自締約各方簽章之日起成立,并經國資監管機構批準且相關事項獲得有權部門審批后生效。
3、協議雙方應當誠信協作、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必要的審批、登記等程序,努力實現交割的順利完成。